赵律师团队律师
本此次承揽合同纠纷案中,我方代理被上诉人苏州A公司成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。一审:A公司起诉要求支付104,670元及利息。浑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请求。二审:B公司以“已超付28万余元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原告为一家美术设计制作公司(以下简称“A公司”),被告为两家文化旅游公司(以下简称“B公司”和“C公司”)以及B公司的员工李某。2023年12月,李某以B公司的名义联系A公司,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介绍本案原告小明(化名)出生于2007年3月25日,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。2020年5月13日,小明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小明由父亲大刘(化名)抚养,母亲小马(化名)每月支付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李**,2022年10月15日中午,原告到被告一办理业务,该营业厅门口处于施工维修,但并未放置任何警示标识,致使原告在被告一处门口直接摔进被告一营业大厅内,导致原告受伤,随后前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马**,住沈阳市浑南区***。委托代理人翟东方,系辽宁**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程**,住辽宁省辽中**。*原告马**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判令被告程**偿还原告借款16000... 查看详情 >>